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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落地 执行更需“铁腕”

发布时间: 2011/11/01 14:02:35 内容来源: 本站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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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新条例让人眼前一亮。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虽仅是几字之差,但却包含诸多法学界专家为之辗转奔走、新条例协调诸多利益方

  新条例让人眼前一亮。
  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虽仅是几字之差,但却包含诸多法学界专家为之辗转奔走、新条例协调诸多利益方的周转和城市所有房屋所有者维护自身权益之殷殷期盼。
  “新条例最值得肯定的地方是明确区别了协议拆迁和征收拆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参与新条例修订的王轶教授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条例将开发商与被拆迁者协商解决的房屋拆迁排除出去,实际上是将征收拆迁与协议拆迁做了区分,明确了征收拆迁只存在于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进行充分合理补偿基础上,对房屋进行的拆迁。并且强拆也就此有了相应的法律程序。
  可以看到,新条例的颁发极大地弥补了旧条例在这方面的疏漏,并有望缓解之前强拆带来的诸多恶果。
  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高级律师迟夙生向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拆迁从行政强拆到司法强拆是一个进步,“毕竟司法是独立机构,对行政有所束缚;对被拆迁者而言,有了寻求司法救助的渠道。”
  被赋予众多社会期望的新条例能否从颁布起就能终结暴力拆迁?对这个问题,诸多专家表示还是在于“真正铁腕执行征收补偿条例”,在于法院能及时立案,对于确实违法地方政府,其责任必须追究,而且同时一定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大亮点

  向全国人大常委提出拆迁修订五位学者之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曾多次表示,新条例不会落空,但新条例出台还是给像沈岿教授一样关注或参与讨论新条例的法学专家带来了惊喜。
  沈岿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条例出台,速度超出了预期,“我们提交的意见中,有一部分被采纳了,这说明征求意见不是走过场。”
  对于新条例,沈岿表示能协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是新条例的最大看点。
  从新条例5章35条来看,几乎是对旧条例的颠覆。其亮点一是明确了公共利益的范畴,明确了征收拆迁的主体是政府;其次明确了先补偿后拆迁顺序;三、明确了房屋补偿按照市场价格,并包含了房屋区位、土地等重要因素,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选择;四、被拆迁者有了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对征收决定及补偿不同意可提起行政诉讼;五、由行政强拆变为法院强拆。
  “相对于旧条例,新条例最值得肯定的地方有两点,一是明确区分了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并且尝试对公共利益做了相对比较具体的列举式规定;二是注重吸收利益相关方去参与界定公共利益,参与拆迁赔偿方案的制定与完善。”王轶副院长认为新条例是有进步的。
  对此,北大发起建议书的五位法学专家之一的王锡锌评价,在理念和制度安排上,新条例“无疑有了巨大进步”。
  对于新条例的期望,王锡锌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新条例能被严格执行,“现在所发生的情形会大幅减少”。当然,这个前提是政府能做到“依法行政,真正落实执行新条例”。

关键在强力执行

  新条例的出台已经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契机。大家更愿意相信在条例被严格执行的情况下,许多当前存在的暴力拆迁行为会越来越少。
  当然这需要一个前提:新条例的真正落地。
  迟夙生表示,新条例的出台可能会限制一些强拆上演,但能否被彻底执行还有待时间印证,“关键一点还是法院对针对违反新条例的拆迁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能及时立案”。
  立案是履行新条例出台后被拆迁者寻求司法救助的一个基础,但这在过去强拆案例中却鲜能看到。据迟夙生律师多年经验,以往提请的相关行政诉讼,其结果就是法院根本不予立案,“法院还没立案,强拆已经来了”。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经法院裁定后,对于确实违法的,政府的责任必须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必须追究”。迟夙生律师认为,只有做到这一点,新条例才会被彻底贯彻实施下去。
  可以看到,新条例接受赞誉的同时,其效果有待观察的氛围也是浓厚的。
  王锡锌教授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坦言,新条例对法院来讲,是一个挑战。“在目前地方的权利生态环境中,强拆由法院来审查,很多人有理由担心法院到底是不是一个橡皮图章?必须看到,这对法院来说是个挑战。我接触的一些法官也比较担心这个问题”。
  但王锡锌也表示,这同样是一个机遇。“在目前的司法体制下,判定强制执行,需要法院自己去强制执行,而执行是处在风口浪尖的。法院也应该从自己机构的利益考虑,否则就可能面临着非常直接的来自当事人的挑战和来自社会舆论的批评。”
  王锡锌教授认为,这提供了一个机会,“让法院真正能对征收决定起到监督作用”。
  与迟夙生律师观点相近,王锡锌认为目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真正铁腕执行征收条例。“新条例既然出台,就要保证它得到很好的落实。从民众角度,更重要的是用自己的行动去监督征收条例的落实。法律的追责机制要能发挥作用,严防地方阳奉阴违,‘上有对策下有政策’。对违法违规拆迁,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如果新条例能够被切实落实,王锡锌教授认为,可以解决好目前面临的很多一部分问题。
  如果说新条例的落地还有一些疑问,但积极方面,王轶副院长表示,新条例的出台一定会推动既有利益格局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