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工商合【2010】6号文件《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贵阳市2011年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均应事先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经备案审批后的合同样本应在销售现场公示并遵照执行。
附件:
201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doc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黔工商合【2010】6号.doc